台灣地狹人稠,近些年來,由於環境保護意識高漲,加上政府在政策上積極的推廣。讓許多人意識到死後留下的,應是此生所創造的精神與風範,不應該是一座墓園或一棟靈骨塔建築。
因此死後「不造墳」、「不立碑」,不與後代子孫爭地,回歸大自然的「自然葬」、「環保葬」的觀念與做法應運而生,逐年慢慢地被人們所接納。
自然葬包括海葬、樹葬、花葬、草葬等方式。做法是先將逝者的遺體或骨骸先予以火化,再研磨成骨灰顆粒狀後,將其掩埋或拋灑在一定範圍之區域。
目前中部地區的環保自然葬屬樹葬與海葬。
中部地區樹葬地點:
苗栗竹南普覺堂(樹葬、灑葬)
苗栗後龍福祿壽生命藝術園區(樹葬)
台中市神岡區崇璞園(樹葬)
台中市大雅區楓愛園(樹葬)
彰化埔心第五新館示範公墓(樹葬)
南投鹿谷鄉第一示範公墓(樹葬)
南投草屯嘉老山示範公墓(樹葬)
南投集集第三公墓(樹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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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處海葬介紹:
海葬,係指將研磨處理過之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之一定海域,以回歸自然;為滿足民眾選擇海葬葬法的需求,於105年10月6日辦理本市第一場臺中市民的聯合海葬,頗受民眾好評,且陸續有民眾電洽相關事宜,故本市每年均固定舉辦3場次臺中市聯合海葬,並視預算增辦場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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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請資格:
海葬報名資格原則以本市市民為主,惟如有多餘名額,則其他縣市市民亦可報名。由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親屬,於實施七日前提出申請。
(1)檢附文件:1. 骨灰海上拋灑申請書(詳如附件)。2. 申請人及登船者身分證。3. 死亡證明或骨灰來源證明文件 (2)申請地點:崇德殯儀館、東海殯儀館、大甲殯儀館、東勢殯儀館服務中心。 -
3.海葬程序:
(1)上午8時於於崇德殯儀館報到。
(2)聯合追思儀式。
(3)統一發車前往港口。
(4)登船人員查驗。
(5)出海拋灑。
(6)返回崇德殯儀館。 -
4.海葬費用:
參加本市舉辦的聯合海葬者,減免火化研磨、骨灰罐暫存、專車及船舶等相關費用,另外比照「臺中市聯合奠祭實施要點」的免費項目給予減免。